当前位置:香烟网 > 烟草资讯 >

新申请烟草证零售商户 持证经营要注意5点

来源: 东方烟草网 手机版

       在我国经营烟草,必须先要到当地烟草局进行申请,只有在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才能从事烟草销售工作。如果无证经营烟草的话,就会造成非法经营罪。那么在烟草许可证申请下来后,个体商户又需要注意些什么呢?章平市的李女士,近日就致电济南烟草专卖局专门咨询了这一类的问题。

       对此该市烟草专卖管理监督王处长进行了解答,提醒刚刚申请了烟草证的经营者,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确保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行政许可证明材料上的登记内容要一致。尤其是经营地址和经营登记人,要保证一致。

       二是烟草零售许可证不得涂改、伪造、仿制,同时不能进行买卖、转让或者出租。此外在经营时,要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摆放在店内显眼位置。

       三是烟草进货时,一定要从当地烟草局或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同时只能在烟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之内从事面向消费者的零售经营活动,不得进行批发,单次销售量不得超过50条。

       四是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包括非法生产、收购、销售指定运输渠道以外的卷烟。同时严禁销售假烟、高仿烟,以及为涉烟犯罪提供便利条件。

       五是要加强烟草专卖法律、规定的学习,并积极配合烟草专卖局、工商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同时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应主动检举身边的涉烟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以维护好当地的卷烟市场秩序。